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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六十四章 土匪窝


  [燃^文^书库][www].[774][buy].[com]  “藏宝图?”沈风眉头一挑,不太可能,这块兽皮与混沌有关,天底下还有什么宝贝能让混沌心动?

  难道是混沌自己在神域的藏宝地点,留下来给我的?也不可能,既然传承都已经给了自己,这些身外之物,以混沌的手笔,还不至于无聊到做一张地图让自己找过去。【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】

  那会是什么呢?沈风不解,能让混沌如果郑重地安排在这暗格里,一定不会简单,或许涉及到一些连混沌都要为之震惊的秘密吧。

  沈风将兽皮收进了混沌之地,此事只能去了神域再调查了。

  当他把兽皮收起来的那一刻,石台再次发生改变,变成了两根高达百丈的柱子,柱子间有光膜连接。

  “这是……传送门!”沈风将感知散开,他从光膜里面感受到了无比浓郁的空间波动气息,这股波动极其深奥,自己领悟的空间法则与之比起来,连皮毛都算不上。

  “这是通往神域的传送门!”沈风立马知晓了答案,看来前代混沌早就为自己准备好了一切。

  沈风深深地看了四周一眼,他想到了很多,父母、小妹、妻子、孩子等等,最终他深吸了一口气,毅然决然跨进了传送门。

  ……

  “孙大圣,你小子名字是大圣,他妈修为也是大圣,你娘给你取名还真是有远见啊。”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使刀切下了一头妖兽的后腿,直接扔进了火堆里烤了起来。

  壮汉的话引得周围一片大笑。

  “呵呵。”那个名为孙大圣青年干笑了两声,突然开口道:“寨主,我明日就要离开了。”

  壮汉的动作了停了下来,其余人也都看了过来。

  孙大圣自然就是沈风了,他变换了容貌和气息,改了名字,来神域已经一个多月了。

  当初乘坐传送阵,他本以为会被传送到某座大城内,最不济也得是个城镇啊。

  谁曾想,传送阵直接把他传送到了一个土匪窝里,幸好这个窝土匪不算厉害,最强的土匪头子也才神者七阶。

  横肉壮汉便是土匪头子了,他们占据了个山头,自称黑风寨,一共两百来号人,其中一半是神者,但大多都是一阶二阶的初期神者。

  剩下的都是一些圣者、帝者,像沈风这样的,基本属于垫底的存在。

  沈风并不惧怕这群土匪,他之所以会留下来,是因为刚到神域,人生地不熟的,必须先了解一下,免得犯错误。

  这一个多月以来,他基本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,同时也找了个机会渡劫成帝了,只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,仍然伪装成圣者圆满。

  染血王朝、罗恒商盟还有九幽黄土,这三大势力的强大远超沈风的想象。

  他们何止是神域的三大巨擘,神域根本就是这三家的地盘。

  其余的大小势力,实际上都是这三家的附属,每隔千年都要进贡一次。

  像黑风寨,严格意义上来说,是归罗恒商盟管的,只不过这里太过偏远和贫瘠,资源匮乏,没有像样的强者坐镇,所以便衍生出了类似黑风寨这样的组织,四处劫掠凡人村庄,日子过得倒也算逍遥。

  补充一句,在神域,未成神的就是凡人。

  “孙大圣,你想去哪里?”壮汉沉声问道,绿林中人,最招人恨的就是背叛和不讲义气,黑风寨虽然势小,却十分讲究。

  他们外出劫掠,只求财,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杀人,也不会做出奸\/淫之事,这也是沈风能够留在这里一个月的原因。

  “我要去天阙堡。”沈风说道。

  天阙堡是这附近千万里范围内,唯一一个建立了大城的势力,那里有通往别处的传送阵,沈风想要去神域的繁华地带,这是必经之路。

  黑风寨众人先是一愣,接着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,紧张的气氛瞬时瓦解,壮汉寨主更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

  “我说孙大圣,你在给我们讲笑话么?你一个小小的圣者,先不说能不能安全到达天阙堡,你就算是到了,凭你,能进城么?”

  “就是,年轻人就喜欢做白日梦,天阙堡不收凡人的,你去了也没用,还是老老实实呆在我们黑风寨,虽然不能大富大贵,但是活得自在呀。”

  沈风摇了摇头,又道:“天阙堡近期在招收门徒。”

  “嗯?”壮汉一愣,“你不会是想去应招吧?”

  沈风点了点头。

  “别傻了,人家要的都是天才,我们呐,与之不沾边的。”有人过来劝道。

  “对呀,去了也白瞎,还浪费时间,说不定路上就被人给干掉了,说到底,你修为太差了。”

  并没有人看好沈风,在神域,圣者实在是不起眼,而且这些人也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,他们见惯了那些自信满满的年轻人,最后都被无情地淘汰下来。

  壮汉寨主沉默了,最后他大手一挥。

  “都别说了。”

  他看向沈风,“你真的很想去?”

  沈风点头,天阙堡是他去其他地方的中转站,他必须去,当然,这一点他没有说出来,否则这些人都会以为他是疯子吧。

  “好,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,我护送你过去。”壮汉寨主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震惊的话。

  没有人知道,壮汉年轻的时候,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幻想,但是,当他被天阙堡无情拒绝的时候,梦破碎了。

  这件事他一直埋在心底,是他一生的痛,他不愿意回忆。

  但是他看到了沈风,就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,所以他决定支持沈风。

  “寨主你……”其余人还想说些什么,但都被壮汉给打断了。

  “好了,我已经决定了,你们无需多言。”

  “谢谢。”沈风颇为意外壮汉的决定,由衷地道了声谢。

  壮汉寨主名为陈罗庚,上无老下无小,唯有一帮寨中弟兄,为人十分仗义。

  “谢啥呀,你在我们黑风寨一天,就是我们黑风寨的一份子,如果你有好的未来,我们当然要全力支持了。”陈罗庚笑道。

  “来来来,弟兄们,左右都是要跑一趟,把你们家那些个小娃一同带上吧,说不定走了****运被选上了,那可比我们做土匪有出息。”陈罗庚的嗓门很高,震得整个黑风寨在微微颤动。

  于是,黑风寨变得欢腾了起来,那些有家室的人一个个兴奋地赶回家中,不管三七二十一,把自家崽子直接扛了出来。

  “走走走,同去同去。”

  “我家有两个兔崽子,嘿嘿,选上的几率比你一个的高。”

  “去去去,两个算什么,我家三个呢。”

  沈风看着这一幕,觉得这群土匪本性并不坏,而且相当可爱,于是,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冒了出来。

  他决定将这些人发展成他在神域的第一波班底,但是得找个合适的时机收服他们。

  要想救出李逍遥,沈风就必须先到达染血王朝的皇都,神域太大了,光靠飞行那是不可能的,所以他唯有去更大更繁华的城市。

  天阙堡隶属罗恒商盟管辖,但级别太低,想要跨域从罗恒商盟的地盘传送到染血王朝,天阙堡是不行的,所以唯有通过天阙堡去接触更加高级的势力。

  翌日,以陈罗庚为首的一群土匪出发了,并不是所有的土匪都跟着,陈罗庚只带了三十位神者好手,和一群土匪的后裔,再加上沈风。

  从黑风寨到天阙堡,需要穿过沟涧大峡谷,还要途径一片原始森林,路途相当遥远。

  沈风一行人行走在沟涧大峡谷中,陈罗庚一直警惕地看着四周,神力外放,显得极为小心。

  沈风知道陈罗庚在提防什么,沟涧大峡谷中盘踞着另外一方土匪势力虎豹山庄。

  虎豹山庄与黑风寨一直不和,而且比黑风寨要强大得多,因为虎豹山庄的庄主是一位圆满神者。

  他们烧杀抢掠、无恶不作,用陈罗庚的话来说,他们就是一群败类、畜生,连土匪都算不上。

  因为理念不同,相距又很近,双方自然多有摩擦,好在黑风寨上下团结,而且机动性强,虎豹山庄倒也拿陈罗庚等人没有办法。

  “等等!”沈风突然叫住了在前面探路的陈罗庚。

  “怎么了?”

  沈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催动混沌之地,将感知开启到了最大。

  突然,他脸色大变。

  “我们被包围了。”沈风沉声说道。

  陈罗庚闻此不疑有他,取出一件钵状神器,将那些土匪的后代给收了起来,他必须保证这些人的安全。

  “跟我来。”沈风低喝一声,率先跑向一个方向。

  “寨主,他?”

  “无需多说,跟上去。”陈罗庚大手一挥,第一个跟了上去,其余人见此只好也跟了上来。

  其实陈罗庚第一次见到沈风的时候,便觉得这个年轻人不简单,因为沈风的出现毫无征兆,若不是沈风主动弄出声响,甚至没有人发现他。

  而且从始至终,面对这么多土匪神者,沈风的表现都太过平静了,完全不像是一个圣者。

  现在,沈风竟然可以先他一步发现异常,这足以说明问题。

  有些人天生就注定了不平凡,在陈罗庚眼里,沈风就属于这种人。

  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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