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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十一 哦,这是狂欢!


  “嗨!这是神明赐予我们的狂欢!”

  一回到小屋,两人就迎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。都不用细看,白就能从满身的劣质烟味中嗅出对方是谁。在这个小群体里,没完没了抽烟的只有冯斯了。这是个宁可饿着肚子,也要拿钱去想办法换点烟抽的家伙。

  对了,他们喊他老烟枪子。

  烟味让白本能的排斥:除了很呛人之外,白还知道烟草中含有大量伤身的东西。但既然对方没有顾忌自己身上还未散光的腥臭味,白也不好太过矫情,也伸出手抱了对方一下。

  看起来他们中有人收获不菲,白打量了一下屋子。烤肉,新鲜的面包,他甚至还从屋子里看到了几打啤酒!

  这可是贫民区少有的奢侈行为。

  “冯斯,离我们的小家伙远点!他身上可是带着伤的。”

  “哦,女人,你可真在意你的小情人,这一屋子谁没挂过点伤。”冯斯冲白挤眉弄眼,同时拍打着白的肩膀,满脸酒气:“是吧,小兄弟。”

  白一脸迷茫。

  “别说那么多了!来来来,冒这么大的风险就是为了吃上几顿好的,快来快来!”

  一晌贪欢。

  白记不清什么时候,有人拎着一个酒瓶子对他起哄,让他喝上那么一两杯。只记得劳拉似乎有些不快的说道:“喂,他可才十三四岁!”

  “十三四岁已经是成人了!”

  那人这样答道。

  白不好拒绝,面色复杂的抿了一口。热辣的液体刺激着他的味觉,这东西比起净水实在谈不上好喝。但对方一仰脖,咕咚咕咚喝下半瓶,白也只好照学,有模有样。

  “好,爽快!”

  半瓶酒下肚,白就感觉从喉咙到小腹都传来不住的灼烧感,他的呼吸很快变得粗重,摇摇欲坠。

  随后,他的记忆就模糊和混乱,只记得好像不少人跟自己碰撞过酒瓶,甚至起先阻止过的劳拉,后期也晃悠着身体大嚷着起哄。再这之后,就只剩下模糊的视线,昏昏沉沉的状态和耍酒疯的同伴。最后,白有些茫然看着屋里的人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,毫不设防的打着酣。

  这一场狂欢,就此终结。

  白是第一个从昏睡中醒来的,或者说,是身体强迫他醒来的。

  一醒来时,喉咙就极度的痛苦、干燥。伴着阵阵头晕,他撑着身体勉强站起身,晃晃悠悠的推开门。

  屋外的冷风让他不由的打了个寒颤。他又踉跄几步退回,脚下一个不稳,又跌倒在地。

  毫无疑问,现在的身体状况极差。白看了看满地碎裂的酒瓶和没吃光的烤肉,揉了揉胀痛的脑袋,不由的觉得浪费和可惜。至少拼命抢来的钱,不应该这样去挥霍大半,他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人的身手在贫民区算的上上乘,但仍然是个贫民了。

  今朝有酒今朝醉,这样的人是很难成事的。

  白静静倚坐在墙边,脑袋无力的搭在墙壁上。盯着昏睡的几人看了一会,待视线逐渐清晰,他试着伸直脖子,昏昏沉沉的感觉仍萦绕不散。

  白低低的喘着气,试着思考一些事情。他发现在酒精刺激下,他的思考能力变得极差,仿佛处理信息的能力凝滞了一般,每一个念头都要很久才能迎来新的回应。

  但尽管这样,白也强迫自己提炼和梳理最近发生的事情,并因此得到了一些收获。

  在与劳拉的交谈中白得知,老爹绝不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乞丐。并且在对人的实战中,白终于确信自己所怀有的“蜂鸣”也绝不是随处可见的一般技巧。那么为何老爹从未提起要教给自己这种技巧呢?

  对于老爹的付出和不藏私,白从未怀疑过,既然老爹不教,那肯定有他的道理。

  但尽管如此,白还是想知道个究竟。

  并且劳拉随口提出的问题却让白无法轻易忽视:老爹究竟是谁。

  早在很小的时候,白就学会对大多数事提出“为什么”。他也曾问过老爹为什么要收留自己,老爹的回答总是:“等你再长大些,我就告诉你。”

  可是现在老爹已经去世,他仍然没有告诉自己答案。

  在过去的日子里,老爹教给自己许多东西:认真、守诺、坚韧、冷静以及对知识的渴望。自己在成长中,逐渐看到许多没有这些品质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吃着相似的亏,也逐渐明白它们的重要性。但现在的白已经知道,这些东西统统属于人的“品质”,品质固然重要,但真正决定一个人能够体现出多少价值的却是这个人的“实质”。

  换句话说,也就是这个人现在能够发挥出怎样的能力。或许一个具备诸多品质的人可以在未来得到很多可能的发展,但至少眼前,具备更多能力的人才更适合生存。品质可以发展成能力,但不能视作能力。

  再联系到往日种种,白终于确信,老爹确实是不想自己学会这些技巧。

  那么,为什么?

  白并不怀疑老爹的用心,如果老爹想要伤害白,在白幼小的时候可以有很多机会。那么,这种让自己数次倚之制敌的技巧,究竟有什么弊端呢?

  白认真的从书本的第一页开始回忆:仿佛野猫般悄无声息的行走、形如壁虎的攀爬技巧、类似蜂翅,高速高频的皮肤震动、蛇一样的爆发式袭击以及与蚱蜢雷同,迅速高效的逃生能力。他把这些技巧与自己熟知的生物联系起来,命名,并逐一审查。

  最后,它除了发现这些技巧都不是以人类的身体为原型设计的之外,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。并且无论原型如何,这些技巧确实能够被人类学会,并大大提升战斗力。

  苦思无果后,白终于选择了暂时放弃。

  又是一天。

  偶尔狩猎,偶尔狂欢。

  这个小群体对于新加入的白极为满意。他能力不弱、胆大、机警,尽管有些小孩子的生涩,但作为一个狩猎者,白实在具有很好的天赋。

  并且让他们感到惭愧的是,比起他们,白实在算得上见多识广。

  这和劳拉差不多。

  冯斯总是劝白抽根烟,用他的话说:不抽烟男人不是好男人。白只是尝试了一次,不得要领的他就被呛得不住咳嗽,从此他决定不做冯斯口中的好男人。

  卡拉扬是个强壮的家伙,他吃的很多,但狩猎的成果也通常很多,所以白和大伙都很喜欢他。这个男人总是一副很豪爽的样子,唯独……有些怕老婆。

  白见过他的老婆,身材算得上娇小,容貌也不差,但手指却比较粗壮。据说这个女人不止有卡拉扬一个男人,但卡拉扬打不过她,那么她的作为就符合贫民区的规矩。

  彼得和潘是一对兄弟,其中潘并不比白大多少。但在身材上看,两人都算得上高大,其中彼得的下巴上还总挂着胡子茬,让他看起来更加成熟。他总是宣称自己已经二十多岁,但在醉酒的时候,他又会傻笑着道出自己其实只有十六。等第二天大家醒来,又会极有默契的把这件事忘掉。

  天气渐冷,这一波招工终于到了。

  哐当,哐当!

  嘈杂的噪音打破了贫民区的安静,大多数人都跑出遮雨棚,迅速聚向招工点。废弃工地的不少人也混在人群当中,把目光投向那个小小的平台。

  与往常不同,这次来招工的人要年轻许多。

  那是个身穿板正制服的小伙子,踩着高腰军靴、佩剑、头发梳的十分利索。他的胸口别着一枚银色的徽章,徽章中心刻着一只咆哮的熊头图案。只要是拉诺斯的成员大多明白这个徽章的意思:领主霍恩,以及他代表的城池。

  在小伙子两侧站着八名剑士,同样笔挺的制服,面色严肃,手搭在剑柄上,一言不发。

  面对嘈杂的人群,小伙子皱了皱眉,扬声道:“安静。”

  人们还是交头接耳。

  “安静!”小伙子提高了嗓音,但这高了几分的声音在人群的嘈杂中还是显得太小,只有前排的人安静了一小会,见小伙子没有下一个动作后又重新变得嘈杂。

  小伙子的脸色有些涨红,以及……无所适从。

  “嘿嘿,小兰斯,和这些人交流不能用在学校演讲那一套。这帮孙子就好比野狗,要让他们闭嘴,你就得比他们声音更大!”从他身后跑来一个糟老头子,看了看四周,捡起一根旧铁管,然后拎起手中的锅盖,铛铛的敲了一阵子,发出刺耳的金属敲击声。待声音停落了,他扯开嗓子喊道:“小兔崽子们,想吃饭的就闭上嘴,听老威廉说话!”

  人们这才把注意力放回招工点,等看到喊话的是老威廉时,一些人的脖子微微哆嗦一下,重新把目光缩回自己脚下。

  “很好很好,看来你们还记得在老威廉这吃的苦头!”老威廉看起来很满意这个反映,他背起双手,装模作样的踱了几步,然后重新开口:“小崽子们,你们的运气不错,好到连老子都有些羡慕了!每天三个钟头的活,两个铜板,或者一块硬面包,管住!”说着,他顿了顿,又恨恨的嚷道:“真他奶奶的便宜你们了,这次分配的是棉被,棉被!”

  人群立刻重新嘈杂起来。

  “给老子闭嘴!”老威廉猛地敲了一下锅盖:“从现在起,再他妈出声的统统滚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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