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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


  回到左宅,冷秋想上楼休息。却在旋转楼梯口处,叫张逸拦住了。让她赶去上班,过几天就放假了,年末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做。

  冷秋收拾了下,去左氏上班,却被各位经理骂得很惨。

  各部门经理就像骂自己儿子一样,尽捡最厉害的骂词,骂得她晕头转向,找不着南北。

  脑袋昏昏沉沉的。

 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一个秘书分配这么多的事情,可是各经理说,总裁不在,她的职务就相当于总裁,各大小事务都必须弄懂,并且操作熟练。

  她从来不知道,原来做总裁还可以这么累的。

  以前看到的总裁,威风八面,原来背面,累得心力交猝。

  她知道,左润冬走了。

  出院后的第二天,她就收到了左润冬的骨灰,火化的时候,她人没在那里,她回到左宅还在晕厥中。

  那个活生生的男人,一夜之间,就变成了一棒灰。

  她握起来,手指都在发抖,灰从指缝漏下去,那细白的骨灰在天空飞扬,漫天蒙蒙细雨,仿佛都在为这个生命的逝去而哭泣。

  出院后,她才知道,原来左润冬早就写好了遗嘱,原来他知道自己终会一天离开世界。只是他没有想到,他会以这个方式离开。

  她坐在阴霾重重的阳台秋千上,读着他写给她的遗言:

  “秋,吾爱!

  我走之后,帮中一切大小事务,由你作主。公司也交给你,希望你能带领大家迈上一个更高的新台阶……吾爱,你喜欢吹风,喜欢在街上边走边吹风。风是自由的,一如人的梦,随意奔放。可是冬天的风太冷,吹风的时候记得带围巾。吾爱!如果有一天我离开,请把我的骨灰撒在风中,让你随时在有风的地方,感觉到我的存在。吾爱!我将像风一样,随空气流动。吾爱!我将像风一样,触摸你的温柔。吾爱!我将像风一样,与你同在。秋,吾爱……”

  读着遗言,眼底饱含了泪水,却并没有往外流。

  读完之后,听到张逸喊了声:“大嫂……”

  她眼泪齐唰唰地往外奔涌,原来自己并不够坚强,无论何时何地,她都坚强不起来。

  可是现在他一走,她想不坚强,都不行了!

  一边是公司,一边是帮派,她什么都不想管,却逼着自己去管。

  带着对他的愧疚,带着对那两枪的赎罪。

  是呵,如果当时自己不拿枪指着他,他也就不会死。

  虽然不是她亲手杀害,可是那样做,跟亲手杀害又有什么两样?

  就像胡志高的责问,对于冬哥的死,她真能问心无愧吗?

  她悔不当初!

  当他的骨灰由指间撒出,漫天飞舞,她好想随了他一起飘去。

  当还剩下最后一捧,她紧紧握着,舍不得放手。可是拳头握得越紧,骨灰流失得越多。她越来越恐惧,看着指间越来越少的骨灰,仍在急剧地流失,心如刀割。

  张开手心,还有一层薄薄的青灰,紧附于她掌心。

  因为拳头攥得太紧,粉质变得很结实,紧紧黏贴,仿佛与她手心的纹路融于一体,一时半会没有失去。

  然而蒙蒙雨下大了,雨水聚集指尖,变成晶莹的水珠,淌流至指根,骨灰融于水,浸软,手心湿濡,黏黏的,像是涂抹了一块止疼的药膏,令人难受。

  最后,雨唰啦唰啦的下着。

  冲唰着她摊开的掌心,将那层薄灰冲洗得干干净净,将她手指清洗得晶莹剔透。

  十指连心,冷得她发抖!

  浑身不住的哆嗦,张逸打着黑色的大雨伞,紧紧跟随她,后边一长排黑色着装的人,亦步亦趋。

  “大嫂,节哀……”张逸重复着不知重复了多少遍的安慰。

  而她脸色苍白,恍若失去了听力,机械地行走。

  黑夜里,这一段路,艰难得就像是红军万里长征,跋山涉水,翻山越岭那样疲惫,腿如灌满了铅,沉重得再也挪不动,脚一软,她当即就坐跌在地。

  “大嫂!”所有人都赶去拉她。

  无数双手伸来,焦急地眼神,他们都希望能够拉她起来。

  可她没有伸出手去,只坚定地望着某一方。

  声音异样沉静:“别拉我!让我自己起来!”然后,自己双手支地,弯着身子,慢慢爬了起来,站了起来。

  她从站起来那一刻,就决定,要好好管理这帮人,接过他曾经托嘱给她的事务。

  那几张遗言,从笔迹上来看,是早就写好了的。

  也许,就在她身份揭穿那一天。

  因为遗言当中,他还说过那样一些话:

  其实,从一开始,我并不爱你,连喜欢都没有……我觉得你装傻,挺可爱,挺好玩,我就想跟你玩一玩,觉得这样也不错。身边都是听我发号施令的人,惟你像个孩子,天真可爱,凶你一句,你就要气得去跳海。骂你么,你就号啕大哭,完全活在象牙塔。但是我想不到,玩着玩着,我就当真了。

  其实,从一开始,我对你好,也是假装的……因为你在装,所以我也装。你装,是因为可以留在我身边,获取你要的情报。而我装,是为了可以留住你的心,让你离不开我。

  我以为,我一心一意对你好,像宝贝一样宠着你。你就不会拒绝我。

  有人说,女人都不会拒绝说爱自己的每一个男人。

  我以为,你也是。

  可是,错了!有的女人,生来就不是为另一个男人生的。不拒绝,并不代表接爱,得到了,并不代表拥有。

  我之于你,是一阵拂耳的清风,在你的生命里留下些微温润的痕迹而已,你终将背弃。

  你之于我,却是一段缥缈的锦缎,灿烂的铺开了我想要达到的绮丽梦境,我将无法抵达。

  ……

  秋,吾爱,来生再爱。

  哥……来生再爱……

  撒完骨灰,她喃喃地在心里说:“如果有来生,我一定好好爱你……把这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………好好再做一遍,像你爱我一样,深深地去爱你。”

  从那天开始,她打起精神,全身心投入到公司,以及帮派中。

  公司聚会这天,天下起蒙蒙细雨。

  冷秋收拾一番,拿好了手袋,正要赶去酒店,却在下楼梯时看到吴媚走上来,侧身让过,冷秋站在平台转角处,忽闻到什么气息,熟悉中的气息。

  她心微微一颤,冲着那个踏上台阶的背影喊道:“吴媚?”

  听到后面喊声,吴媚停了下,回头看她,却没问什么。

  冷秋张了张口,想问什么,却不知怎么开口。

  如果她的嗅觉没有出错,那么刚嗅到的气息,似有一抹淡淡的烟味?且,那烟味夹着醇厚的体味,除了左润冬,这世间,再无人,会有这么浓烈的迷惑人心的气味。

  “宴会快开始了,吴小姐,你也赶紧收拾一下吧。我先行一步。”冷秋礼貌地冲她一笑。

  随后,步伐轻快的下了楼。

  左润冬一走,她以为,吴媚也不好意思,再呆在左宅了。

  可是在她心目中,却始终认定左润冬是他合法的丈夫,一直住这儿不走。冷秋也没对她下逐客令。她没必要,赶她走。

  喜欢冬哥不是她的错,可是她住了进来,再赶她出门,就是冷秋的错了。

  一大排保镖,和龙帮,全都笔直如松地站立在前坪,从主厅延伸大门外面的草坪。

  “大嫂!”一看她出来,各位异口同声,毕恭毕敬地鞠躬道。

  冷秋望向他们,笑道:“嗯,你们都上车吧。大家注意安全。”

  “是!”

  她朝着车子而去,有人赶紧滑开一辆超长房车的车门,等她上了车,车门滑上,随后外边的人,才一致转身,各就各位。

  酒店餐厅部,布置得富丽堂皇。

  鹰帮的人先到,这一顿聚餐,也算是年夜饭,各大小帮派人员都到齐了,只等着龙帮的老大。

  以前是冬哥,而今是冷秋。

  左润冬向来压轴,而他的女人,也不例外,最后一个出场。

  走在茜红发亮的地毯上,她的脸庞都泛起淡淡色彩,恰如天边最绚丽的彩霞。精美的苏绣旗袍,黑底金线,凤纹盘旋,沿着胸前襟扣逶迤而下,像一条长长的金凤凰停憩她身上,衬得她整个人如乘鸾飞仙,金光闪闪,外罩着黑长的大斗篷,朱红的锦里,雪亮的绒毛连帽,在她流利的步履下,轻轻飘动,带来一阵阵馨软香味,萦绕不去。

  所到之处,无不令人惊艳!

  “大嫂!”

  “大嫂!”

  “冷总!”

  “冷总!”

  人们尊敬的招呼声,如雷贯耳。

  而他们的大嫂,微微颔首,姿态高贵而优雅,美得叫人心神恍惚。

  进了宴会厅,入席,冷秋端过桌上的七分满,一一扫过在座的众人,右手扶着杯壁,左掌心抵着杯底,清脆地说道:“今晚,这儿没有大嫂,也没有冷总!这儿只有兄弟们,同事们,好友们!我在这儿,先敬各位一杯,这一年里,大家辛苦了!”

  说罢,先干为敬,豪迈大气!

  “好!”一桌人抚掌助兴!

  这一条桌子,长约30米,古色古香的金丝楠木,纯手工打磨,木质细腻,光泽润亮,没有铺盖任何桌布,水晶灯洒照下来,桌面似有金丝闪现,金丝万缕,艳丽耀眼。

  而她粉嫩的面颊,胭脂晕染,绮丽迷人。

  再一杯端在手心,嗓音美妙动听:“这一杯,我祝愿大家合家欢乐,平安幸福!”

  仰头,饮尽——

  “好!”掌声四起,连贯动听。

  作为最大的帮派老大,这三杯酒,要先敬兄弟们,每年非少不可。

  虽然,在此之前,冷秋已作好了准备,可两杯入肚,头微微有晕眩的感觉。腹中的那个小生命,似在此刻提出严重抗议。

  酒的香味,自她唇瓣间飘出,当拿起第三杯酒时,明显,不胜酒力,身体微微趔趄了下。

  “大嫂,这一杯……”张逸毫不犹豫地站了起来。

  一长桌的人,全都目视着他,表情不一。

  冷秋望了一眼手下边的张逸,而他望向首席的乔爷,慢慢说道:“这一杯,应该敬冬哥!”

  此言,众人皆低头,跌入沉思中。

  “冬哥他虽然不在了。可帮派是他创立起来的,我们都没有忘记他,也从来不会忘记他。今儿大伙高兴,因为有大嫂在,大嫂带领我们把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,生意做得红红火火。我们都替大嫂高兴,也替冬哥高兴……那么这一杯,大家说,该不该敬冬哥?”

  张逸音落,众人齐声应是。

  响亮的声音,快要冲破室内的墙壁,直达云宵。

  “好!大嫂,你请。”张逸替她端开座椅,将手一伸,眼神与她交会。

  冷秋自然懂得那眼神,会意的一笑,双手端起那杯酒来,仰目,看了眼天花板,“冬哥……你在天之灵,可看到了,今天我们……”

  双肩一抽,声音哽咽,舌头打卷,发硬,渐渐已讲不出一个字来。

  他一走,把这一烂摊子丢给她,上班被经理骂,帮派中兄弟不服,她尝到了所有的苦楚。如果他还在,她肯定不会这么亲苦。如果他还在,她一定会是无忧无虑地享福。

  可是,偏偏他不在了!

  偏偏就将这一堆人,推到她脚下来,她一步一步走来,站到了最高的顶上,她用自己过人的身手,和他赐予的飞刀,驯服了这帮人,赢来了尊敬!可是她一点也不快乐!

  她在说祝福别人平安快乐的时候,心都在发抖,她自己都不快乐……

  酒,呈一条水线洒在地上,酒香四溢,芬芳在空气中弥漫。

  楼上栏杆边隐隐约约浮动一个人影,冷秋手一颤,那酒杯哗地,清脆的砸烂了!

  那是他吧?

  黑夜似的眼睛一闪而过,她的眼睛却直直定住圆柱边上那一处。

  张逸端了一杯,以水换酒,递给她:“大嫂?”

  她这才回过神来,举手饮下。看着满地的碎片,稍微镇定了下,若无其事般,笑道:“刚才失手,不好意思……大家都举杯,畅饮开怀……”

  金灿灿的大厅,热闹非凡,酒香菜香飘荡起来。宽大的区域,合理的划分开,这边有中餐,那边是自助餐,美食应有尽有。

  冷秋找了个上洗手间的借口,直奔楼上,绕了几大圈,却在圆长的廊上,不见了那条黑影。

  走廊上铺着地毯,落脚无声,绵软无力,仿佛每往前一步,就要陷下去。

  明明看到了那双眼睛,可是一眨眼,她却找不着了。

  心里咚咚的跳!

  如果他没有死,如果他还活着,如果他……

  思绪混乱。

  不能够去想。

  她甩晃着脑袋,已经追到了走廊的尽头,无处可去了。

  身子停留,呆呆的,像一根瘦小的柱子,固执地杵在那儿。

  他已经死了不是吗?那刚才就是自己的幻影?

  她苦笑着,无意识地摇摇头,想要连刚才那个幻影也一并摇去。

  又圆又长的走廊,台柱雕龙画凤,粉壁衬着红毯,金光,分外耀眼。

  “大嫂,你在找什么?”张逸跑了上来,见她立在走廊尽头。

  冷秋轻轻回转头,眼里噙满了笑:“我刚才看到一个人………跟冬哥很像……”

  “大嫂,怎么可能?你看错人了吧?”张逸闻言,一抹震惊自眼底飘过,忙上前,扶起她一条胳膊,“下去吃饭啦,可不要饿着宝宝了。”

  走廊边上,某一个包间。

  古色古香的屏风背后,那个穿着黑风衣,围着白围巾,高大挺拔的男人,移动着一双马靴,在室内踱了一圈。临窗,伫立。

  他的伤口还没有痊愈,天冷,也好不了那么快。

  那条受伤的胳膊抬起来,都要费很大的劲。

  这些天,把公司交给她,把帮派交给她,看着她像个女强人似的,精干麻利,他也替她感到高兴。

  可是各经理说,她还是不会做账,也不太看得懂。

  财务的账目,她看得唏里糊涂,数字一多,就掰数手指头一个一个的相加。后来,学会用计算器了,可是每次的总额加起来,都比上一次少。

  逗号、顿号、后面的零,她搞不清是以什么单位计数。

  财务经理手把手教她,个、十、百、千、万……然后,她渐渐学会了用最快的速度数零。

  还好,由于她的细心,没有出什么大错。

  他是应该放开手,让她去做大事情了。可是每天的思念,煎熬着他的心灵,常常不受控制。就如今天,他还是忍不住出现了一下。

  隔着栏杆,看她穿着那么光鲜亮丽,高绾发髻,上插凤凰碧玉簪,锦绣华服,淡妆细抹,衬得她优雅华贵,堪比娇媚的牡丹,又有一种名媛贵妇的端庄富贵。

  给了他华丽惊艳的感觉。

  一点也不像十三,更不像冷秋,可是更像他的女人!

  他要的那种女人,应该就是像她这样的。

  有时像单纯的女孩,天真烂漫,俏皮可爱,有时像成熟的女人,摇曳多姿、万种风情。

  女人,就应该是这样子的,要有多面性,而不单单只是一种迷糊,幼稚,纯情。

  戴好了超大的墨镜,和雪白色的口罩,整理好头顶的帽子和大衣的领子,刚要开门出去,却听到外边有脚步声,很轻微,说话的声音却很大声。

  “路远……”听出来是水玲,那么她口中叫出来的这个人名,一定是路警官了。

  还没死?命真大,和他左润冬一样?

  左润冬把手放在门上,左耳轻贴,门外,是路远狂躁不安的嗓门:“别跟着我!”

  水玲止步,往后边缩了一下身子,怯懦地看着他,“你不吃饭了吗?”

  “我不吃了!进去告诉他们,我吃饱了!”

  路远停在走廊一角,伸手指着她:“你再跟过来,过年我炒你鱿鱼!”

  警局也在这里摆年夜饭,可是他却没有一点食欲,根本就吃不下去!那个一楼的餐厅,全被那些人占满了,笑声飞扬,喜气洋洋。

  左润冬死了,她冷秋是怎么回事?

  当家作主了?

  办事没有一点效率,享受倒是十分积极。

  路远将水玲骂回去,径直往前,下到一楼,从酒店后方绕到大堂,再往后望了一眼,确定水玲没有跟上,便奔出了酒店大门,坐入车里。

  冷秋也在这时离席,她身后跟了一批人,寸步不离的保护着。如今她不想见路远,路远想靠近他都不可能。

  他跟着她的车子,紧追不放。

  一直到了前方的桥上。

  冷秋让司机停车,张逸回过头来,不解地问她:“还是回家吧,外面太冷了。大嫂……”

  左润冬的骨灰,洒在这里。张逸似乎知道她心思,悼念缅怀已故人。

  “我想静一静……”她滑开车门下去,张逸忙在后头跟上,后边几辆车的人也都下来,迈着齐整的步伐,一致跟上。如今他们的大嫂身怀龙种,堪比国宝,可不能大意。

  冷秋见他们跟得紧,心里很烦。

  她一个倒立行走,命令道:“我到前边走一走,都别跟着!”

  “是,大嫂!”一群人即刻退后一步,可是她一转身,他们又立即跟上。

  冷秋往前几步,还是听到有跟来的脚步,突然回头,一柄飞刀甩出,后边的人都惊呼了一声:“啊!”偏头一躲,忙不迭地连退了好几大步。

  于是,保命要紧,再不敢轻易跟上,只在后边小步小步的,与她拉开了一段距离。

  这座桥的底面,有一面湖,湖水清澈,能清晰倒印出她娇小身影,穿着精致的旗袍,超大斗篷,锦帽缀着雪白狐狸毛,细细绒绒飘在风中。

  斗篷的丝带,在她胸前打了一朵蝴蝶结。风吹过那两条红缎带,拂过下巴,翻卷起来,飞上她的脸。

  望着这面湖,思绪又回到越南那面湖,她和他坐在竹排上,他一面划水一面唱歌,她静静地聆听他唱山歌,声线悠长,动听极了。

  湖边,风很大。

  那两根系于下巴处的锻带,被风吹着吹着,就吹散了,迎面一股大风,吹落了黑色的斗篷,冷得只穿着旗袍的娇躯猛地一颤,她下意识回头去捡。

  可是那阵狂风,吹得那斗篷,往水里飞去。

  她脚下一滑,“吡溜”一下,左足尖踏进了水里,整个人仓惶地扑了进去,四周的水围上来,如无数柄刀子割裂她的肌肤。

  她连啊的呼救声,还来不及喊出,张口便是水,层层叠叠灌进喉咙里。

  腰部急剧下沉,却感觉蓦然间有一双大手,从身后攥住了她。

  另一手,轻轻蒙上她眼睛。

  她闻得出他身上的味道,以及触感到眼睛上方,他那断了一节指头的尾指!

  他没死!

  原来还活着!

  啊啊前面又打错字了,冬哥胳膊的刀伤,九九八十一刀,变成一百零八刀了。汗颜。。。呃话说,费费写这文,就是过过一下黑帮大嫂的瘾。男主痴情,女主任性,是个失败的卧底,前面漏洞留在后面慢慢补吧,因为码起来很畅快,就这样写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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