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书斋 > 许你韶光 > 第68章 关于陆承淮 上

第68章 关于陆承淮 上


  我已经百无聊赖地活了太久了。

  在这平静无澜的三十年里,纵然没有人规定我必须活成什么样子,但我却还是按照曾经心脏还会鲜活剧烈跳动着的幼时憧憬,按部就班地过了一万多个日夜。

  美国的导师是个身高体壮,比我还要高出半个脑袋的白人。他第一次见我上手术台时,异常兴奋地夸张赞赏着我,“哦,陆,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年纪轻轻就能这么冷静,手这么稳的学生了,你简直是个外科天才!”

  我无所谓地耸肩回应他,表示知道。

  反正你不是第一个说我是天才的,大概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
  依旧是这样,即便我换了个环境也依旧是这样。

  当院长亲自找到我说我拿到了去美国进修的机会时,我没有欣喜,也没有激动,对我来说,只要能学习我目前唯一还感兴趣的医学,在哪里都没差。

  不过我还是去了,带着“换个环境,或许能够激发自己的某种激情”的目的。

  结果显而易见,我失败了。

  即便去了美国,我的生活和内心还是跟在国内时一样,没有变化,甚至都没有起伏。

  每天依旧是上课,看书,跟手术。有人邀我去夜店,去酒吧,甚至有金发碧眼穿着性感的美国女人露骨地表示,希望和我“”,只因为我这副尚可入眼的皮囊。我从没答应过,甚至懒得跟她们说超过一个单词的拒绝的话。同龄的美国医学生调侃着我,“如果不是知道你拒绝过男人,陆,面对那样的诱惑都能不心动,我真的怀疑你喜欢男人。”

  我对此嗤之以鼻。

 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,总之都属于一类,我的心脏不会对着他们剧烈跳动的一类。

  我谈过恋爱,不过也仅限于“谈过恋爱”这四个字。

  我模仿着周围男生的样子,尽量尽到一个“男朋友”的责任,可到头来还是被甩了。一个是跟我朋友在一起了,一个则是一封干净利落的短信,“我要回老家了,如果你真的喜欢我,明天晚上九点,来火车站,我等着你。”

  我搞不懂后者的意思,既然决定要回老家,为什么又要我去火车站找她?

  恰好那天我有手术,毫不犹豫回了四个字,“一路顺风”,于是自此我和她再无联系。

  从那之后,我再没谈过恋爱。有不少人说我被第二个恋爱对象给甩出了内伤,可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对于“恋爱”是真的没了兴趣。

  反正只是从一个人的百无聊赖,变成了两个人的无所事事,我又为何要投无谓的精力和时间在这上面。

  飞扬大概是我这三十年人生里唯一的变数。

  不,应该说她是我唯一剩下的那根救命稻草。

  在遇到她之前,我是真的认真想过等到我对医学都不再感兴趣的那天,就彻底远离这个在我眼里一点一点变成黑白的世界,孤独终老的。

  只是为了她我不仅不舍得离开,眼前的一切也随着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变得鲜活起来。

  飞扬是在毫无征兆地懵懂之中一头撞进了我的世界。

  那双即使是一副丑到爆炸的黑框眼镜也遮不住的泛着灵光的眼睛,把我的思绪一下子拉回了十年之前。

  那个会揪着我的前襟抽抽搭搭的白胖团子,竟然已经长了这么大了。

  我和她对视,然后,迷失在了她的眼睛里。

  她红着脸问我是不是来和她结婚的,天知道我竟然当场就有了拉她去民政局的冲动。

  那颗久未疯狂的心脏告诉我,就是她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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